各学院、各单位、机关各部门:
为提高工作效率,现将启动 OA 系统考勤及请假功能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 考勤
请各单位办公室主任(或单位指定的专门负责考勤的人员)于每月 30 日之前,进入 OA 系统填写表单模版中《月考勤表》,按照系统预设流程,提交至单位负责人(学院包括院长和书记),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提交至人事处人事科。
二、 请假
1、请病假、事假、产假的教职工须登陆 OA 系统进入表单模版填写《教职工病(事)假申请表》后,提交至办公室主任(或单位指定的专门负责考勤的人员)审核全年累计请假天数,系统将根据全年累计请假天数自动流转。具体流程为:
若全年累计事假在 15 天以内、病假在 1 个月以内的,由单位负责人审批,获批后,系统将自动转至办公室主任存档。
若全年累计事假超过 15 天、病假超过 1 个月或请假类型为产假的,单位负责人审批后,将自动进入人事处审批流程,获批后,系统将自动转至人事处人事科和办公室主任存档。
上述两种情况获得审批意见后,系统将自动转至教职工本人,教师身份的职工须根据系统预设流程提交至教务处备案。
2、普通教职工出差请假须填写《普通教职工出差(请假)审批表》。按照系统预设流程,申请人填写申请后,系统将自动提交至单位负责人审批,审批通过后,系统将自动转至办公室主任存档。教职工出差回校打印《普通教职工出差(请假)审批表》后,加盖单位公章,作为财务处报账凭据。
人事处
2017年5月19日